游客发表
原标题:【问答】前后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录音录像遗嘱有效吗?
问:老王在去世前先后立了多份遗嘱,问答内容均不同。前后第一份经过公证,多份郡守大人驭夫记第二份遗嘱为口头遗嘱,遗嘱音录最后一份遗嘱为书面遗嘱,准录嘱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
答:最后一份。像遗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问答遗嘱人可以撤回、前后更自己所立的多份遗嘱。立遗嘱后,遗嘱音录郡守大人驭夫记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准录嘱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像遗效撤回。立有数份遗嘱,问答内容相抵触的前后,以最后的多份遗嘱为准。
问:录音录像的遗嘱有效吗?
答: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这样的录音录像遗嘱才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李婉怡)随机阅读
热门排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