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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安发布5起非法占用耕地典型案例

发帖时间:2024-03-29 04:01:27

原标题:四川公安发布5起非法占用耕地典型案例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5月8日讯(记者 乔永祯)5月7日,安发案例四川省公安厅公布了5起破坏耕地典型案件。布起记者了解到,非法我有一座商业楼公安机关侦办的占用破坏耕地犯罪案件中,非法占用耕地多用于种植养殖、耕地旅游开发、典型搭建房屋,安发案例有的布起案件破坏耕地数量巨大,毁坏的非法基本农田难以逆转,严重危害了耕地安全。占用

案例1:成都都江堰市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1年10月,耕地我有一座商业楼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公安机关移交涉案线索。典型经侦查查明,安发案例2017年开始,布起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未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的非法情况下,陆续在都江堰市向峨乡实施修建房屋、鱼塘、游泳池和用砂石压占土地等行为,破坏农用地15.16 亩,其中耕地9.93亩(含基本农田7.29亩),林地5.23亩。现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2:德阳市罗江区张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1年8月,罗江区自然资源局向公安机关移交涉案线索。经侦查查明,2019年10月至12月,在未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组织周某等8人在罗江区金山镇毁田挖塘,开挖262.84亩耕地(含基本农田262.81亩)拟养殖鱼虾,导致开挖区域内地形地貌改变,耕作层和耕犁层完全破坏。公安机关及时对张某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现该案已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3:绵阳市安州区泰某砂石加工厂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1年5月,安州区自然资源局向公安机关移交涉案线索。经侦查查明,2018年10月至2020年9月,泰某砂石加工厂在未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将该厂的洗砂沉泥倾倒并堆放于安州区黄土镇租赁的耕地上,共破坏基本农田64.58亩。现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4:遂宁射洪市杨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1年12月,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案线索。经侦查查明,2021年3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未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工人用挖掘机在射洪市大榆镇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共破坏基本农田30.21亩。现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5:达州市宣汉县雷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1年9月,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公安机关移交涉案线索。经侦查查明,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犯罪嫌疑人雷某在未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引进建设公司在宣汉县厂溪镇修建“中国红寨、青石寨”项目,擅自平整场地,修建景观建筑、公路等,共破坏耕地172.3亩。现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近年来,四川坚定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持续部署耕地保护工作,全面抓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全力维护基本农田安全,强化破案攻坚,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耕地犯罪,取得显著成效。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立案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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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永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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